各教学院部、有关单位:
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《关于做好“十四五”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22〕36号)及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的相关工作要求,我校在自评自建基础上完成了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,按照审核评估工作流程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联系。
公示时间: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
联系电话:86981301、86983132
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
2024年10月9日
各教学院部、有关单位:
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《关于做好“十四五”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22〕36号)及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的相关工作要求,我校在自评自建基础上完成了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,按照审核评估工作流程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联系。
公示时间: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
联系电话:86981301、86983132
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
2024年10月9日